人力資源許可證辦理指南
2019-09-11 18:52 [工商知識] 來源于:未知
申請設立人力資源中介(人才中介、職業中介)機構的條件 1、有能表達人力資源服務行業活動性質、特點的機構名稱; 2、有明確的包含服務宗旨、服務對象、服務形式等內容的機構章程; 3、有符合《就業促進法》、《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人才市場管理規定》許可的可行的業務范圍; 4、有規范的管理、服務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 5、有不少于10萬元人民幣的開辦資金; 6、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資料柜、電腦、固定電話等服務設施; 7、有4名以上(人才中介需5名以上)持有國家《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或《江蘇省人力資源服務資格證書》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報所需材料 l、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機構名稱(該名稱需與人力資源服務內容相關聯且不得冠以“某中心”或“某職介所”)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填寫完整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表》(先由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初審蓋章); 3、申請報告(包括名稱、地址、申辦原因,資金情況、業務范圍等。職業中介的業務范圍為:境內職業中介。人才中介的業務范圍為: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咨詢服務,人才信息網絡服務,人才推薦、招聘、培訓、測評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業務); 4、機構章程(明確服務宗旨、對象、形式;機構組成和人員分工;經費來源渠道等)及內部有關規章、制度(管理制度、財務制度、服務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5、法人代表或擬任人選、專職工作人員的身份、簡歷和有關資格的合法證明;4名以上(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需5名)專職人員的資格證書及相對應的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從業人員證明材料復印件并提供與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的意向書或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6、新設立的機構須經法定驗資機構出具至少10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金)驗資報告或證明(非獨立法人機構,由總公司所在人社部門出具同意在無錫設立分公司證明,可省去驗資報告;與境外組織合資或合作成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由省人事行政部門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7、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外地戶口的,需提供本市公安部門簽發的《暫住證》); 8、應提供40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房產證明(不得為私人住宅),如租賃房屋須提供租賃協議及房東所有權證。 9、國家、省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10、以上資料一式三份。 四、辦理程序 l、申請受理; 2、審核; 3、經營場地現場察看; 4、審批; 5、制證、發證。 五、辦理期限 自材料齊備以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核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副本,憑此副本可至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最后,憑工商營業執照及本單位為持資格證的工作人員交納社保證明領取《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正本。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編輯:admin) |